話說 自從放上一堆照片後 BLOG的首頁就變的很冗長 pa la 的一大篇 有鑑於此 擁有網頁設定權 的 奴才 小弟我 決定 把首頁改成 一次出現三天份的文章 其它的舊文就要從舊的日期連結中找了 照片這東西 能少放就少放 畢竟 內文才是重點嘛 photo只是輔助用的 為了證明夫人真的是欣賞我的文采 我必須寫個 慘 字 用來證明我識字 古人說三日不讀書 便覺面目可憎 現在我的 已是個 臉上油頭垢面 嘴上叼著獠牙 頭頂著蓬亂雜毛 的怪人了 別說面目可憎 根本是人人得而誅之 若能親手血刃 必是親者 "訟" 仇者 快 為了能苟延殘喘 在世上活著 我必須拾起書本 仔細詳閱一番 不然連blog都寫不出來了 沒有新意的東西 給鬼看嗎?